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城市管理局),湘江新區開發建設局、行政執法局,各有關單位:
近期,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向我廳書面報告,說明因工作人員不認真不細心,誤將湖南方圓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中科高盛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程晟建設有限公司、湖南業達建設有限公司上報不良行為記錄,誤將彭金錫、高毅、黎幾何的一般不良行為記錄上報為嚴重不良行為記錄,請求撤銷《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2024年第三批湖南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的通知》中以上四家公司的不良行為記錄,并將上述三人的嚴重不良行為記錄修改為一般不良行為記錄。
經核實,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工作人員在不良行為記錄上報過程中工作不認真,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核不嚴,誤將上述四家公司上報不良行為記錄,誤將上述三人的一般不良行為記錄上報為嚴重不良行為記錄。鑒于上述不良行為記錄問題由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失誤造成,且已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行政處理。經研究,同意在2024年第三批湖南省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中撤銷湖南方圓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中科高盛咨詢集團有限公司、湖南程晟建設有限公司、湖南業達建設有限公司不良行為記錄,并將彭金錫、高毅、黎幾何的嚴重不良行為記錄修改為一般不良行為記錄。同時,對湘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不良行為記錄上報工作把關不嚴的問題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12月23日
